就是股东约定的出资期限到了,一直没出钱,公司催了之后给了宽限期,还是不交,公司就可以决议取消他的股东资格,把对应的股份卖掉或者注销,这个就是股东失权。
1. 只要你是真的在经营,和其他股东关系正常,不会随便触发失权,这个制度主要是对付那种占着股份、一分钱不出、也不参与经营的“挂名股东”;
2. 如果你确实暂时拿不出钱,提前和其他股东沟通好,把出资期限往后延一延,签个补充协议就行,不会轻易失权;
3. 现在工商公示系统里实缴金额是全网公开的,别人都能看到谁出了钱谁没出钱,别想着靠认缴占股份不出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