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套认定直接决定首付和利率。本文说明南宁首套房的认定规则、认房认贷情况,以及常见情形怎么判定。
南宁执行"认房又认贷"(或按最新政策):名下无住房且无房贷记录=首套;名下无住房但有过房贷已结清,部分地区按首套或二套认定(以政策为准)。
名下已有一套住房(不论是否贷款)再购房,一般算二套,首付比例和利率更高。
首付:商贷首套15%、二套更高(如25%-30%);公积金首套20%、二套更高;利率:首套3%上下、二套3.3%左右(以银行报价为准)。
首套和二套差别直接体现在月供和总利息上,同样贷款100万,利率差0.3%一年利息差约3000元。
情形一:婚前一方有房,婚后家庭算一套,再买算二套(部分政策家庭口径);情形二:名下有商住公寓不影响住宅首套认定(公寓一般不算住宅套数);情形三:异地有房在南宁买,按南宁名下住房认定(需提供异地房产查询)。
离婚后重新购房是否算首套,按离婚时间和房产分割情况认定,以银行和不动产登记口径为准。
查名下不动产:南宁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/窗口查本人名下住房;查征信报告:看贷款记录(人行征信可通过银行App查询)。
签约前先确认首套资格,避免按首套谈的价格实际按二套执行导致首付不足。也可以让银行客户经理预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