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明确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,缓解老旧小区居民加装与更新电梯的资金压力。
缴存人的自住住房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,在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年内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用于支付其分摊的电梯更新改造实际支出费用。
缴存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电梯更新费用的,可由其父母或子女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足。
该政策与加装电梯提取形成互补,进一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,改善居民居住品质。
老旧小区加装或更新电梯,业主可按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,用于分摊的个人出资部分。一般要求:房屋为本人或配偶名下自住住房,有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或更新计划,实际发生出资费用后凭票据申请。具体以南宁公积金中心最新规定为准。
先由业委会或业主代表组织加装电梯项目立项审批,分摊费用方案确认后,业主凭身份证、房产证、分摊协议、费用票据等材料,通过"南宁公积金"线上渠道或线下网点申请提取,审核通过后资金转入本人银行账户。
除提取公积金外,南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还设有财政补助,按楼层和分摊比例给予一定金额支持。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业主可"提取公积金+申请补助"叠加,减轻改造负担。具体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以住建部门最新公告为准。
一般需要带:申请人身份证、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权属证明)、电梯改造竣工验收证明、费用分摊明细、缴费凭证。如果由父母或子女补足,还要额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,比如户口本、出生证明。
各地分中心对材料的细节要求可能略有差异,建议申请前先打12329热线确认一次,或者上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最新办事指南,按清单备齐一次办完。
有业主问:我家电梯还没换,能不能先提公积金垫钱?不行。政策要求先竣工验收、先实际分摊缴费,再凭票据提取,不能预支。
也有人问:原来没有电梯、新加装的能不能用这个政策?不能。这次说的是“老旧电梯更新”,也就是换电梯;原来没有电梯、新加装的,走的是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”那套提取政策,两条线别混。